四川珙县:不可回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%

    宜宾新闻网10月5日讯(陈科 记者 陈忆 文/图)自今年实施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以来,宜宾市珙县50%的乡镇、90%的村生活垃圾实现了分类无害化处理,全县不可回收垃圾量减少到30%,减量率达70%,不可回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%。这是记者9月30日从宜宾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的。

    据了解,按照今年全省农村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罗江现场会精神,珙县以全市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专项治理为契机,把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与地处山区、设施薄弱、意识落后、运行乏力等方面的实际结合起来,创造性建立“五个一”的工作运行机制,实现了农村垃圾处理“源头分类、处理减量、资源利用、影响无害”的目标,使农村环境面貌和群众思想观念发生可喜变化。

    建立一支保洁队伍

    珙县按每50户配备1名的标准配备农村保洁员,按每村2名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员,按每个乡镇2台的标准配备2台运输车和2名运输车驾驶员。目前,全县262个村均按标准建立垃圾清扫保洁队伍,仅8月全县新增的农村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人员就达235人。

    建设一批收集设施

    珙县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,实现了“户有垃圾分类桶,组有垃圾存放库,村有垃圾转运站、乡有垃圾清运车”,全县250个村的环卫基础设施基本完善。今年,全县新建垃圾库1300余个,新购置垃圾分类桶3200余个,新购置机动垃圾运输车41台,非机动垃圾转运车180辆。

    组建一条回收网络

    珙县将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工作重点,由县供销联社组建再生资源(废品)回收公司,公司在每个乡镇建立收购站,收购站在每个村设立回收点或流动收购车。目前,全县以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——华胜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依托,建设了15个回收站和245个回收点。

    提供一笔保障资金

    珙县按照“政府出大头、农户出小头”的原则,筹集垃圾处理人员经费、设施经费、清运经费,在“大头”上确定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由县财政全部承担,运行经费的80%由县、乡镇财政补助。今年,县财政已安排1500万元资金投入环卫设施建设,安排1500万元资金补助环卫人员报酬;在“小头”上确定通过“一事一议”和村规民约由农户、村集体经济、村民营业主筹资20%运行经费。

    制定一套运行制度

    该县出台了《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运行考核制度》,把乡镇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列入年度绩效考核。同时,各乡镇制定了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制度,各村(社区)也制定了筹资管理、卫生监督、检查评比制度,使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建设进入制度化、规范化轨道。